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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仅2023年上半年,我市共成功争取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40个,确定市级先行区创建试点59个。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市场主体而言不可缺少。开展试点不是为了“栽盆景”,而是要多育良种、移植推广,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如何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还需在“常”和“长”上多下功夫。
“常”即常态化,就是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避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虎头蛇尾等情况。“长”即长效性,也就是说要在行动中见成效,确保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而不是走马观花、做无用功。
如何做到“常”?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时时将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放于心中,让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制定常态化联系制度,与企业、项目保持密切联系,掌握企业经营、项目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纾难解困,推动企业、项目高质量发展。
只有做到“常”,才能实现“长”。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因此,要想实现营商环境优化的长效性,必须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当然,做到“常”只是实现“长”的必要条件,而并非充分条件,还需在常态化行动中再压责任、再上措施、再加监督,避免“不请自来”“敷衍了事”情况出现,确保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应必有果”,实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事关全局,决定未来。各级各部门应共同协作,全面做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常”和“长”,为咸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宋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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