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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黎鹏 特约记者高春燕)根据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的《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我省高考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将于6月27日启动。
据悉,本科艺术校考招生录取的学校,军队、公安(含国家专项计划)、司法、消防类本科学校及安排在本科提前普通类录取的其它本科学校,须参加面试的高职(专科)提前批学校的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8时至17时30分;本科普通部分(含普通类、民族班和预科班),本科体育类招生录取的学校(含体育类预科、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本科艺术类统一招生录取的学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投档成绩),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4日8时至7日17时30分;高职(专科)提前批(提前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普通类)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30日8时至8月1日17时30分。
省考试局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我省平行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规则、程序和办法,了解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注意事项,掌握填报志愿的操作方法,认真查阅《填报志愿指南》刊登的院校招生计划或通过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筛查拟报考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在填报志愿系统中准确选择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并认真核对,确保所点击的志愿与本人的意愿一致。考生需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了解拟选择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报考学校和专业。
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露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表明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未按本人所选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是否愿意服从该校录取到该院校专业组的其它专业,服从者按填报志愿系统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
各批次按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局组织还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数量与各批次设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相同。(黎鹏 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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